1. 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划分比例
一、电动车直行汽车转弯撞如何定责?
(一)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
以下为相关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以下为相关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转弯、行经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
1、最高时速超过5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的,必定属于摩托车。
2、最高时速低于2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的,属于电动自行车。
3、最高时速20-50之间的,属于争议区。看交警的判断。
二、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随着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购置汽车,那么在驾驶车辆时因为驾驶员的违规驾驶也会时常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警部门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定责,在确定完交通事故责任方后,也是需要责任方进行赔付相应的医疗费等。
2. 电动车撞摩托车应该怎么划分责任
摩托车全责。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是全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 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划分比例图
无证直行摩托车和左转弯的电动车相撞,其责任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其无证驾驶行为由交管部门另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4. 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右转弯,电瓶车直行,两车都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如果没有闯红灯等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转弯的摩托车需承担事故的责任。
车辆在转弯的时候,应提前打开转向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如遇直行车辆,应优先让直行车辆通行。
5. 摩托车跟电动车相撞哪一方承担责任
你的责任大。骑摩托,是机动车,需要有驾照的哦。再加上转弯让直行这个规则,你的过错更大一点。但是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不能进机动车道的。而且电动车不能载人,所以对方也有过错。有人提出质疑,说电动车不一定是非机动车,也有道理,更严谨一点说,如果认定该起事故中的电动车是机动车,那他也需要驾照,牌照,如果没有的话,也是过错。所以总的来讲你应该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全责的话应该不太可能。
6. 摩托车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划分标准
这要看是谁的违章才能够确定。
如果电动车走的是机动车道,被摩托车撞了,那电动车就要负主要责任,因为这不是你的车道,你没有路权。
如果是在非机动车车道两车相撞,那摩托车就要负主要责任。因为他同样没有路权。
如果不是在公路上,那也要看是谁逆行。或者谁的违章程度大才能够定责。
7. 电动摩托车和小车相撞怎么划分责任
这个问题,应该这么看:事故发生时,双方各所在道路上的位置?各自的状态?
这样,是判断各自责任的首要条件;其次,分清事故责任后,就应该看承担的责任比例。
以例说明: 电动车或摩托车虽在机动车道上,但是,它非常靠边且缓慢地行走,或只是在靠道边或过马路推行中,这样的时候,机动车主动的去撞它,肯定是机动车的责任; 至于电动车或摩托车,若是一直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被机动车从后面或转弯侧面撞上了,也是机动车占主要责任; 各自承担的比例,就要看你的电动车或摩托车,是否具备驶入机动车道的资格,如果是否定的,那么也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了。和机动车比,虽属于弱势一方,也应该承担自己违规的那部分责任了。
8. 汽车 撞电动摩托 责任划分
一、如果是我们机动车全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如果是机动车负全责,首先看看骑车人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伤严重,先打电话叫急救车,然后打122报警处理。接着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由保险公司处理。
二、如果是骑车方有责任,一定要鉴定电动车属性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有责任,那么这就有的聊了。我们必须要提醒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属性进行鉴定,这样才有机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1:先打电话报警
别慌!如果人受伤了,还是叫急救车、报警。如果骑车人没受伤或是轻微伤,那么一定要打电话报警,并且此时一定要牢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2:鉴定对方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
因为如果对方的电动自行车:
①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
②重量超过40公斤
③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④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
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这辆自行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
注意3:如果是违规车,将被视同为机动车处理
如果鉴定结果出来,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车”.那么骑车人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
就是无证驾驶,处以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
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因此大
多数使用超标车的骑车人都会有所顾忌。
9. 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划分百分比
2013年美国政府发布的数据显示,每行驶1.6公里,与摩托车相关的死亡人数是与汽车相关死亡人数的26倍。当年,与摩托车相关的死亡总人数为43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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