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驾驶摩托车穿鞋规定
下雨天骑车应该搭配雨靴,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淋湿。穿上防水的运动鞋。长着透气孔、下雨天要漏水的运动鞋也是有的,但不是质量问题,而是个性如此。最好穿一双晴雨两用的透气鞋,也可穿塑料鞋或雨鞋,到达目的地后再换上舒适的鞋子。
2. 驾驶摩托车穿拖鞋处罚规定
骑女装摩托车穿拖鞋要罚款。根据: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 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2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2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 ,记分6分。 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记分2分。 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3. 骑摩托车鞋子有什么要求吗
当然准确,机动车安全驾驶永远是第一位,驾驶机动车对穿鞋也是有要求的,鞋底不能太滑,一是方便换挡,另外也是摩托车刹车时鞋底太滑也容易误事。
4. 驾驶机动车穿鞋规定
确定的说,右脚穿鞋开车是不算违章的。
一般来说,开车是要穿鞋的,这样有利于对车子的操控,便于驾驶员驾驶车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车时不能穿拖鞋和高跟鞋。这是因为穿拖鞋容易脱落,穿高跟鞋容易卡住油门,这些对行车驾驶都会造成影响,给行车带来安全隐患。
除了这两种鞋,其他都可以穿,没有特殊要求。
5. 驾驶摩托车可以穿凉鞋吗
答:骑摩托车穿拖鞋应该会被拍照的。一般道路交通规定,驾驶机动车辆时,(包括驾驶摩托车)禁止穿拖鞋。骑摩托车要求:头戴安全头盔并扣好火盔带子,身上要穿比较显眼的衣服,脚上穿鞋子或者凉鞋。特别要求:骑摩托车时不得穿拖鞋以免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6. 驾驶摩托车穿鞋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等法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下简称司法警察)着装,是指人民法院在编在职的司法警察按照规定,穿着人民警察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除规定情形外,司法警察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第四条 司法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司法警察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 司法警察因辞职、被免去司法警察职务、调离人民法院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的,不得着装。
第六条 司法警察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通常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着常服。
第七条 司法警察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与授予警衔不相符的警衔标志。不得佩戴、系挂与司法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男性司法警察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司法警察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司法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司法警察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八条 党员(含预备党员)司法警察着装佩戴党员徽章时,党员徽章一律佩戴在警号上方中央处。
第九条 司法警察着装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一)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将警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警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警帽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外,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二)除紧急情况外,驾驶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应当戴警用头盔。
第十条 司法警察着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第十一条 司法警察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十二条 司法警察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
第十三条 两名以上司法警察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
第十四条 司法警察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以及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赠送、转借给司法警察以外的人员。
第十五条 司法警察季节换装的时间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管理部门根据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司法警察,根据违规情节、后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批评教育和纠正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暂扣其证件及相关物品,必要时,可以采取带离现场、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
(三)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资格,必要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离休、退休司法警察在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时,可以根据需要,参照本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并佩戴专用标志。试用期尚未评授警衔的司法警察着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法〔2000〕101号)同时废止。
附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服主要品种穿着规范
附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服主要品种穿着规范
一、执勤服
着春秋执勤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丝织警号、胸徽,内着制式圆领T恤衫;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或警便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或警便帽。
着冬执勤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丝织警号、胸徽,内着制式毛衣;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栽绒帽或警便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栽绒帽或警便帽。
着夏执勤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丝织警号、胸徽,不扎系领带,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大檐凉帽或警便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翻檐凉帽或警便帽。
二、常服
着常服时,佩戴硬质肩章、警号、胸徽;内着内穿式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
三、作训服
着作训服时,佩戴套式软质肩章,戴警便帽,内着制式圆领T恤衫或制式毛衣。
四、多功能服
着多功能服时,佩戴套式软质肩章和硬质警号、胸徽,内着冬执勤服或者冬常服;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或栽绒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或栽绒帽。
五、防寒大衣
着防寒大衣时,佩戴硬质肩章和硬质警号、胸徽,内着制式毛衣或冬执勤服;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或栽绒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或栽绒帽。
六.外穿式制式衬衣
外着外穿式制式衬衣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丝织警号、胸徽,通常系制式领带,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统一不系领带;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系制式腰带;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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