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奶金
所谓的“奶金”,是女儿出嫁时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少则300,多则500。我的一位小学老师就因为要了500元的“奶金”,人送外号“500元”。那年月500元可是个大数目,她对象因为拿不出这笔钱,就叫她爹给搅黄了。后来她赌气嫁了个老光棍,结果落得个终生的痛苦。
2、手表一块,自行车、缝纫机各一台。 再加上衬衣、鞋袜、化妆品、生活用具,等等。总计大约在1500元左右。1500元在那个年代绝对是天文数字,相当于现在的十几万。所以很多家庭都要举债。一般来说,知识女性要得少,有的只有一对箱子、两床被褥而已。
3、住房那时城乡的住房都非常紧张,所以婚后多与父母同住,实在住不开的,也有租房或自己盖的。我哥结婚那年,买了一间半解放前的土草房,价格是450元。
4、婚礼
那个年代结婚不办宴席,因为礼钱少,收不回成本。所以大多旅行结婚。旅行结婚不是游山玩水,而是为了购买一些紧缺商品。近的去市里,远的去省城。住店必须出示介绍信和结婚证,否则一旦被执勤民兵逮着,那可就麻大烦了!
彩礼之风,据说有些地方非常严重,但我们这里没听说谁家的姑娘要十几、二十万的彩礼。而且彩礼并不归娘家所有,是要作为陪嫁送回去的,否则会被人笑话为卖姑娘。
我家邻居干洗店老板的女儿,找了个城里没有房子的农民,她不同意,想要十万元的彩礼。却因遭到女儿的强烈反对而作罢。另外女方给男方买楼买车的也不稀奇。现在都说农民娶妻难,但我们这里的农民娶城里姑娘的也不少:除了洗衣店的女儿,我儿子的大学同学就嫁了个农民。还有儿子单位的女护士,也嫁了个农民。这在过去简直就是“做梦娶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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