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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主车道上与摩托车发生事故,责任算谁的

402 2021-11-09 15:07 摩托车报价网

让我们先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同属机动车,所以在事故处理的程序方法上与汽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处理程序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摩托车无论是在城市道路还是高速路上行驶的原则都是靠右侧机动车道通行。交通事故的认定,就是按责任大小区分,一般分为次责、同等责任、主责和全责,交警怎么划定,双方则按责任比例赔付,是谁的责任谁承担。所不同的是如果是在快车道(左侧车道)发生的交通事故,摩托车没达到规定的行驶速度,可以适当减轻汽车的责任,因为摩托车速度不够,应靠右侧车道行驶,违反了通行规定,其他责任正常划分。

就算造成摩托车车主死亡,汽车也要按照交警认定的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如果汽车占主责以上,应负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假如摩托车车主是追尾正常行驶的前车,汽车无责,摩托车车主负全责,汽车车主无责,不需要做出赔偿。至于走保险还是个人赔付,这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这里就不再累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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