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给摩托车上路吗现在
如何在深圳骑上摩托车?
1.深圳可以骑摩托吗?
深圳是禁摩城市,特区条例规定普通人不能骑普通摩托在深圳大部分禁摩路段行驶(少部分地区不禁摩),特殊摩托车可以上路行驶不受限制(交警铁骑,邮政车辆等)
2.为什么还有人骑摩托?
一些摩托车爱好者,因为爱摩托,爱骑行,在了解过深圳骑行环境,并接受可能受到的处罚措施后,上路行驶
3.如果想骑摩托车怎么办?
第一步,考取摩托车驾驶证,E或D证(E是2轮摩托车,D是3轮和2轮摩托车),在深圳没有驾驶证骑摩托是会被拘留的。
第二步,买一台自己喜欢的,有合法手续的摩托车,国产,合资,进口都可以,车辆上好牌照,行驶证,交强险随人携带。车辆无牌行驶需要扣12分并罚款。
第三步,带好头盔护具上路行驶
4.深圳查车严吗?
南山,福田,罗湖的一部分核心区域比较严,其他地方还可以,我经常骑
5.被查几率大吗?
在宝安这边骑,周边的魔友,一年多时间里交警执法查了至少5次,但只处罚过1次,其他都是警告处理。这个几率可以参考一下,都是碰到交警不躲避配合检查的情况下。只有交警有任务查处过往车辆,电动车的时候才会查摩托,平时指挥交通的交警并不查摩托车。
另外,查车高峰期一般是上下班高峰期。还有半夜查酒驾的时候顺便查查。
6.交警对于查处摩托车方式有哪些(证件齐全是前提)
一,口头警告
二,罚款200并扣3分
三,暂扣机动车,罚款2000元后取回摩托车
7.被交警查到怎么做?
一.靠边下车拿出证件配合检查
二.交警一定会问,你知道深圳禁摩吗?
你可以说,知道,但是我真的很喜欢摩托车,我们证件,护具都齐全的。
如果是好交警理解我们,就会给你个口头警告放行,这种一定要说声感谢。
三.不要和交警有任何冲突,在决定处罚后可以拍摄视频留下视频证据,没有决定处罚前最好不要拍视频,执法者还是比较反感。
四.如果暂扣车辆处罚的话,一定要拍摄车辆完整性视频,因为在后面取车的时候,车辆有任何损坏,都是可以找交警部门索赔的,包括在坐包写字擦不掉的情况。
五.处罚后有处罚单或者强制措施扣车单,最好是写上有异议,这样后面维权有依据,后面不想维权也不影响。
8.路上行驶的交警铁骑会查车吗?
几乎不会,极少数会查。
9.派出所和辅警有权利查车吗?
一般来说派出所没有权利查有牌有证车辆,涉嫌盗抢除外(深圳派出所查扣有牌摩托车的很少,广州多)。没有正式民警在场,辅警没有权利查,扣车辆。
10.查车执法者拔摩托车钥匙违规吗?
我们自身没有严重违法的情况下,执法人员私自拔我们的摩托车钥匙属于严重执法违规。
11.扣车后执法者可以骑我们的车走吗?
不可以,属于严重执法违规,只能使用拖车,执法者不能使用我们私人财产。
12.被处罚后可以行政复议或起诉吗
可以,并支持。一般来说3分200处罚可通过复议撤销处罚(我成功过),暂扣车辆罚款2000的处罚复议一般没用,因为深圳交警支队也是遵守特区禁摩条例实行。可以法院起诉,有不小胜算。禁摩处罚在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审理,交警方经常败诉,说明禁摩政策和国家法律是有冲突的,下位法不能和上位法有冲突。
13.深圳的加油站可以加油吗?
我们没有试过哪个加油站加不上油的情况。
第一,大部分加油站贴有告示,禁止无牌摩托车进站加油,有牌有证不属于限制范围,直接进站检查证件后加油
第二,个别加油站,贴有禁止无牌摩托车进站加油的告示,但是进去加油却不肯给加油,说派出所规定。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让他们出示派出所禁止摩托车加油的告示,他们绝对拿不出来(因为就算真是派出所规定,派出所也不敢给通告,属于违法)。还是不肯加,我们就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派出所不处理就一直报警(打110,别打当地派出所电话),因为禁摩和加油没有直接关系,这招试过4次屡试不爽,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这么做,不能加就去能加的加油站,但是一定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4.上路注意什么?
一,在深圳骑摩托车,头盔,手套是必备,最好穿上骑行服,护具,骑行靴,反光衣,更安全一些。
二,千万不要冲红绿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别的交通参与者看到我们冲红灯乱变道,影响非常不好,对于支持禁摩的言论又多了。
三,路上不要乱哄油门,别人会觉得你是沙雕。
四,路口注意礼让行人,会显得我们这个群体有素养。
五,交通法规的其他规定的就不说了。
15.深圳有摩托车销售维修保养的地方吗?
有,我知道的有下面几个。
骑域机车(西丽留仙洞),车辆装备买卖维修保养
宝创宝马摩托车4S店(西乡大道)
哈雷摩托车深圳4S店(观澜)
扶风摩托车俱乐部(西乡大道),车辆买卖/俱乐部
深圳铁骑(龙岗),车辆买卖
等等。
为什么禁摩城市还有摩托车的俱乐部和4S店?
我想是因为老板真心爱摩托车,和拼一把深圳肯定有解禁的一天吧。
16.深圳摩托车会解禁吗?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完善,国家对一刀切政策的反感,更多摩托车群体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我觉得,摩托解禁一定会到来,到时深圳有可能实行摩托车严管和摩托上牌竞拍摇号等措施,不管怎么样,也不会是现在的一刀切。相信我深爱的深圳这座法制标兵城市,会有所作改变。
17.深圳可以骑摩托车吗?
看完上面的文章,想骑就骑,骑上就不要怕。上路就怕还是别骑了。
最后,祝大家骑行愉快!
二、深圳给摩托车上路吗要多少钱
在深圳怎么才能骑摩托车?
很简单啊,直接骑啊。我在布吉看到仍然有人骑摩托。不过,只是违法的了。
建议转山地车,也很man,很自由,更健康!
三、深圳给摩托车上路吗多少钱
深圳禁止摩托车上路,那拿到摩托车驾驶证是不是没有意义呢?
摩托车驾照全国通用
四、深圳允许摩托车上路吗
深圳“禁摩限电”下如何出行?
禁摩限电城市的电动车生存终极指南
本人在东莞,这是一个禁摩限电的城市。就算是国家允许的20KG的电动车,地方政府也禁。
既然政府的法是没有民意基础的恶法,反抗恶法反而是件正义和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本人从2016年5月份入手小牛至今,在东莞市区行驶近四千公里,市区任何地点任何时候基本上是想去就去,除非天气原因不允许.
市政府,公安局,车管所等看似森严实则松散的地方也不例外,到目前为止,逍遥于恶法之外。我甚至还偶尔开摩托去兜风,如入无交警之境,我都惊讶于政府的执法是如此的无能.
既然政府强制剥夺你骑摩托上路的权利,我们就只能和他们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咯.
好了,不说政府了,说骑行.
以下是一点心得与经验,希望可以让禁摩限电城市的车友们见鉴.
1 考个摩托驾照.这是必须,电动车速度超20,重量超20KG被处罚时可以被当摩托车的.所以此类车上路,与无牌摩托车无异.考个摩托驾照,这样不至于在交警上纲上限的时候以无证驾驶拘留你.
2 过路口一定要小心.交警协警便衣等主要是在路口查车.
行人等待过马路的三角区是最最危险的地方,因为经常有便衣在此埋伏,你想守个交规等个红灯,车钥匙可能莫名其妙就被便衣拔了.
其次危险是右转车道.要确保右转车首道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上面人的不大像一个可以拦下你的便衣时,高速通过.
经过路口的时候,尽量不要停,不要停,不要停.就算停也不要靠路边.
如果是前面是绿灯,随汽车车流一起通过,尽量别走靠内侧车道,防止便衣拦车.
如果是前面是红灯,离红绿灯几十米停下,混在汽车车流里面,最好边上有小面,掩护你.同时观察四周,小心有便衣向你靠近.这样就算前面路口有便衣,他们不大可能走几十米在繁忙的路中间拦下你.
如果路口右侧车道中间没有隔离带,可以通过右转+左转的方式,不停车过此路口的红灯.
如果路中间某段有交通锥拦车盘查,视情况而定.
如果路没拦死,走中间车道通过,如果拦死了,最好掉头走人.
这时间不要慌,交警也不大可能开着摩托车来追你,因为公安部有明文规定,只有是刑事犯罪嫌疑分子的情况,交警才能追.否则他们不得追赶.一旦发生事故,他们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且中国交警会拿自己的命来追你吗?
3记住一点,只要你上路了,速度50码以上,身边两个车道范围没有形迹可疑的人,你自由了,你安全了.
路上交警的警车是不会拦你的,骚年.
偶尔在路上处理事故或者执勤的单个交警,你尽管和他擦肩而过吧,他是不会拦你的.他们不能单人执法,他们也怕拦下你后,你激动反抗.
ENJOY两轮的自由吧.
一激动,熬到半夜打出这篇心得,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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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圳给骑摩托车吗
如何评价深圳摩托车主受到禁摩影响扣车罚款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进行维权?
这个视频已经在我们学法的圈子已经传开了,自媒体时代就是信息爆炸的时代。虽然民告官的判决书以前也经常看到,但在网上看到庭审视频倒是第一次,所以快进看了庭审视频和相关知友的评论,决定答一波。
总体来说,这件事情是好事。处理我可以,罚款我也交,之后用法维权,体现了“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也说明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也利于公安工作的改进。说句中肯话,在公安行政执法领域的问题,碰到一个认死理的,那是万里挑一。
从视频里可以看出原告是学法的,庭审的口才很好,因自身利益受损,所以庭审过程语言带有一定情绪性,质问执法部门也是如此,情绪高的时候居然在庭审诉讼过程教庭长怎么做事。这可就是欠怂了,别以为口才好就可以乱说话,你以为你是周星驰拍电影啊!法院可不是你开的。有知友说原告是某行政学院老师,这就可以理解了,看下原告诉讼赔偿请求,摩托车赔偿折旧费35元,路费600元,停车费150元,合计还不到1000元。在看下原告的摩托车多少钱?价值2万3千多元,可见原告的经济实力,应该也是摩托车的爱好者,买了这么好的摩托车,不能上路行驶,这是为什么?因为地方的禁摩令,所以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肯定是作了大量法律功课的,对他来说是,满满的信心,有种胜诉在握的感觉。
深圳是经济特区,经济走在全国前列,高级知识分子的法治维权思维还是很不错的。从原告的主张可以看出,他首先对深圳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提出了强烈质疑,但是地方性法规是否违反上位法,可不是法院认定的,必须由上一级立法机关按程序审查,所以法院应该不会否定地方性法规,去认为法律适用错误。其次原告厉害的地方是对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程序性找漏洞。执法部门很清楚,以前都是重实体的,这几年才开始慢慢改变执法理念,但是行政执法的程序性漏洞还是最多,也是最经不起懂法人诉讼的。比如什么警官证过期了还执法,什么没有两名执法人员执法等等问题常被诟病。为什么?因为执法部门通常不太重视原告说的程序正义,原因就是行政程序正义的成本,其次就是行政诉讼的成本往往大于行政程序正义成本,所以说万里挑一才会碰到。就这么巧,碰到了爱摩者,还是学法的。这就变成了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公平、正义了。
原告庭审一直说出示警官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也经常碰到警察路上设卡执法,但很少看到人民警察再已经身穿了制式警服并佩戴明显警用标志时,会主动出示警官证的,那时因为人民警察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可以不用主动出示,执法对象有要求的才会出示警官证。立法本意是为了执法对象好,防止不良人假冒警察执法造成不法侵害,让执法对象确认执法者的执法合法性。所以私认为对方只要着制式警服佩戴明显的警用标志,没有主动出警官证,算不上程序违法,不应该对警察工作要求过于苛刻了。其次警察拦截一部车执法盘查时,就要对执法对象警个礼,并出示一次人民警察证的执法规范,我认为这是警察工作规范问题,也算不上行政程序违法。现实也很难碰到,想去还是因为警察一线执法对象的复杂化和工作量决定了这样的执法规范已经慢慢变成了理想的执法规范。
执法视频中存在剪辑的问题,造成执法视频的时间不连贯,不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具有篡改的可能。这点攻击的被告没有反手之力,这是被告准备工作没到位,所以解释有些牵强,执法录像的格式要转换成大众软件播放,是电脑技术问题,不是剪辑不完整的理由。相信这个证据,庭审后,交警的法制部门回去可以好好检讨了。
处罚原告首先要有禁行标志,然而此路段并未有禁行摩托的标志,这点倒说的过去,有法律明文规定在那里。被告解释这是交管部门的事情。
说了那么多,有点累了。最后这里大胆预测下,程序性违法,行政处罚无效,我靠,这还行,被告上诉。
感谢知友的点赞!第一次点赞超过20(捂脸),休息一天体力也回复了。就继续这个问题补充追更。原告是行政学院的,熟悉行政法,但行政处罚法还是行政强制、诉讼法都为一般法,人民警察法系特别法,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所以警察执法应优先适用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警察是具有刑事和行政执法两种属性,所以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了人民警察标志或持有人民警察证就是可以行政执法的。这一点公安部也早就已经有文件答复过。
有知友评论说出示警官证很重要,这个观点前面也说了出示警官证的立法本意是让执法对象确定警察执法的合法性,避免不法侵害。执法过程中,警察开着警车,身穿了制式警服并佩戴明显警用标志,就是执法凭证。如果这种情况还怀疑对方执法身份的情况下,要警察出示警官证,对于警察来说明显是想找茬,会让警察主观认为你不想配合执法工作。虽然法律有规定执法对象要求出示证件的情况下,警察应当积极出示人民警察证,但是没有规定已经按要求着装的警察不出示警官证就不能执法吧?所以不要想钻这个法律漏洞逃避执法,只要警察穿了制式警服并佩戴明显警用标志已经可以执法了,如果你还质疑执法身份可以让拨打110咨询警察执法身份合法性,110电话全国通用,公信力不用说了吧。如果这样还不行,你执意要看证件,你可能会被带到局里慢慢看人民警察证了,那里有很多证给你看。所以看警官证这些都不是你不配合警察工作的理由。
现在大家都喜欢讨论出示警官证这个问题,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除了大家法律维权意识的觉醒,我想很重要的原因之一还是目前公安一线大量辅警人员的使用。辅警执法范围没有国家层面立法,导致问题较多,之后国务院有下发过规范辅警使用的指导意见,后来地方性法规有作规范的规定。概括来说辅警执法没有法律授权,必须在人民警察的指导下帮助警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简称辅警,属于编外人员。日常和群众接触较多的警务人员很多是属于勤务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的一线执法、治安防控等工作。警务辅助工作范围很大,看了下地方性法规规定,大体都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包括案件调查取证、鉴定报告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从相关规定看,概括起来就是辅警不能从事司法侦查办案类的执法活动,体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总结,执法现场如果没有人民警察在场指挥,辅警不得独立从事执法工作。法规有规范,那就看落实情况了,现在一线执法工作有没有警察带队执法的,群众心里最清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性违法?这又要回到昨天讲的行政执法成本上来说了。说多了就跑题了。回到摩托车主诉讼交警部门这个问题。
原告除了在庭上质问行政执法程序性的问题,还对禁摩令这一政策进行了痛斥,认为这个政策不能长期执行,执行期限过长违反了上位法。对公民交通出行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造成了严重的侵权。深圳禁摩令出台多少年了,查了下资料,好像说陆陆续续已经十几年了,背后涉及的产业利益有多少不用多说了。2018年12月1日起,深圳最严禁摩新台。政策出台及处罚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39、90条的相关规定,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发布通告仅是一种告知社会的方式和途径。因此,道路禁摩标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设,处罚依据也是该法。政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至今还是争论不休。从以前的判例来说,只要交警部门程序正义没问题,就会胜诉,程序正义有问题就败诉。至于,禁摩令的问题,庭上发发牢骚可以,之后该干嘛干嘛去,这真不是法院能解决的。
感谢知友的点赞!第一次点赞超过90(捂脸)。既然关心的知友多了,根据评论区知友的问题,再追更一次。
原告庭审质证时,的确涉及到行政强制法的内容,因为摩托车被交警扣了好多天。所以庭审的时候原告的主张交警扣车违反程序正义,用了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那就让我们看下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和二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法条是公开的,交警中队扣押车主的摩托车是否违反了程序正义,是原告主张的,大家就静待法院判决结果吧。
再简单说下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由来《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实情况下,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简易程序的处罚金额标准都有提高,比如有的地方简易程序标准提高到200元。这点可能也参考了当场治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对于简易程序需要几名执法人员的问题,目前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行政机关很多时候是一名执法人员进行适用简易程序调查取证。这里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果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些当场被处罚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对适用简易程序收集的证据有异议,就出现了鉴于一名执法人员说服力比较弱的问题,为避免这种争执,一些地方政府规章逐渐把所有行政执法都硬性归定为2名执法人员。所以,简易程序不能说一名执法人员就是合法的,只是没规定而已。最好看下当地地方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要一概而论。现实大多数行政机关都是默认了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这种习惯。只不过,随着执法进步,行政执法人员普遍现在都有佩戴执法记录仪,这种问题也就减少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名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偷懒现象也就多了。
最后总结下就是这位行政学院老师的行为还是值得点赞鼓励的,虽然庭审两个多小时,庭前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大家感受不到的。行政复议法已经出台很多年了,从实践来讲这部法律现在还是个半死不活的僵尸法。原告走的就是行政诉讼,现实来说行政诉讼类似行政复议,也是半死不活。认真分析原因,除了民告官的成本需要有所改变外,还需待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和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的提升,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去激活这个技能,从而又反过来推进执法者的执法工作理念改变,才能更好的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这个战略。
感谢知友的点赞!第一次点赞超过220(捂脸),答谢的方法就只能追更继续码几段。根据评论区知友的问题。启动网文拖拉机。别杠我,杠就是你赢,学法无止境。
禁摩令属于地方性法规,是否违反上位法是属于立法机关的事情。禁摩令出台影响范围是地方立法机关研究论证的的事情。任何政策的出台,当然都会有巴拉巴拉的官方话术,毕竟会影响一部份群体的利益。政策好坏的确不是吾等学法之人能巴拉巴拉的,毕竟地方法制智囊团水平都是高人。大众关心的是禁摩令出台不仅是自身利益问题,还有主观对公平正义认知,如某知友说的,既然摩托可以禁,为什么不禁小车?这就是大家的认知。而决策者需要权衡利弊,当然主要关心的是城市是否能正常有序的安全运转,出发角度不一样。
至于评论区的一些观点,我认为看法条千万不要断章取义。既然大家这么关心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我就再说说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这一条是公安机关留置盘问的法律依据,什么是留置盘问?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调查是否有违法犯罪的强制措施。最长可以留置在公安机关两天时间,可以说是非常严厉的强制措施。以前有看过港台警匪片的,是否有印象?那些黑老大被警察抓进去后,是不是经常会叫嚣说的台词是什么?xx个b,关我48小时了,没证据起诉我就要放我出去。大家都知道,限制人身自由是警察的特权,哪来的,是法律赋予的。这一条规定的强制措施是非常严厉的,所以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对留置盘问措施的前提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满足法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才能启动这个技能。如果不满足前提条件就不会启动的,那又何来出示证件一说?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为什么要用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那是因为警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看看网上流传的警察执法现场视频就知道了,有时候是没有着装的,更不可能等你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再执法的。一句警察,别跑!警察,别动!这些执法用语就够了。
最后说说评论区知友说的“但是没有法律规定已经按要求着装的警察不出示警官证就不能执法吧?”知友说这句话逻辑有问题,因为我说了“法无授权不可为” 。千万别杠,杠就是你赢。对联,法学老师经常说的一句“法无禁止即可为”。最后一更了,点赞多了,心脏受不了。
六、深圳手续齐全的摩托车能上路么
如何看待深圳7月12日起“电警”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诺大的一座城,容不下摩托车!
深圳又一轮强势禁摩政策来袭!7月12日起,“电警”抓拍,摩托车冲禁令“3分2000元”!好嘛,现在是即便你有再多钱,但是你最多就12分,也就够骑四次。
这下,摩托车主们没辙了。
四个成语概括深圳禁摩:以禁代管、以偏概全、不明是非、群众暴力。
一、以禁代管。本以为深圳禁摩是因为懒得大规模安装识别摩托车的电子眼。现在来看,人家就是要跟你摩托车对着干。电子眼我装了,但是不抓违法行为,就抓你骑摩托车的行为。为啥?因为我懒得制定合理政策,懒得安排人手合理管理。以禁代管、一刀切,这些名词都是惰政懒政的代名词。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先行示范区”,就是以这样的政策,阻碍民生交通工具上路的。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因此不跟深圳学的像西安这类放开禁摩政策、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城市就是落后的,不开放的。
二、以偏概全。询问起为什么禁摩,能拿得出手的几个理由无非就是:摩托车飞车抢夺、摩托车事故频发、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炸街扰民等。都什么年代了?你不能因为极个别的犯罪分子的行为,就禁锢住广大守法公民的权利啊!还是那句话,他连抢劫都干了,还在乎你禁摩?这样做你禁不住犯罪分子,你禁的只是普通老百姓。
如果因为极个别人的行为就禁了全体摩托车主,那深南大道上每天还有四轮跑车炸街呢,你咋不把所有四轮车都禁了呀?
看来你们以偏概全的做法也是有选择性的。
三、不明是非。摩托车作为一个民生需要的交通工具,从生产、销售到上路,都是合法的。只要它是合法的,你的再多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既然站不住脚,还要把老百姓的心声置若罔闻,那就是不明是非的。你们懒政所倚仗的是什么?倚仗的是同样不明是非的部分群众。因此就扯出了第四点,群众暴力。
四、群众暴力。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要我说,群众是最容易杯蒙蔽的、最容易被煽动的!他们像群羊一样,人多势众,但区区几声狼嚎就足以把他们赶入圈套。我们说真理还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呢!
如果没有群体性的愚昧,哥白尼怎么会死?林生斌怎么会这么逍遥?
某些官微公众号,在实施一项政策前,总是说,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群众反响强烈、群众投诉怎么怎么样……好像没有群众举报和投诉你就不执法了一样!好像群众举报和投诉的一定对一样!
你是经济特区,你有高度自主的立法权,咋了?这就意味着你的地区法可以跟国家法背道而驰了?国家交通安全法允许,而你不允许,这是完全相反的政策!而不是在国家法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色制定的有利于合理政策推进的法规。再者,你禁摩这项政策经过正规的立法程序吗?倚仗着“群众举报”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说什么“依法”大刀阔斧了?前一阵子某地警方还“依法”击毙了一只被人诬陷扑咬路人的狗呢!事实呢?那次是依的什么法?
切~
七、深圳摩托车可以合法上牌上路
有牌有证能在深圳骑摩托车吗?能上高速吗?
深圳绝大部份地区禁摩,很少偏远地方可以骑,高速有些省份可以上,有些省份不让上高速
https://zhuanlan.zhihu.com/p/146982682https://zhuanlan.zhihu.com/p/146982682八、2020深圳摩托车可以上牌吗
江西高速微博炮轰交警「为什么交警可以骑摩托车,老百姓就不能骑?」,深圳交警官微回怼,请问大家怎么看?
跳反了跳反了,骑摩托车的全是sd,麻蛋不守交规,我前几年还替你们说话,我真是瞎了眼,以后要是有幸去交警,无证驾驶的见一个拘一个,骑摩托的我办定了,特赦令也救不了我说的
同样的话题,在b站上的反应如下。

#5是答主本人。
答主喜欢摩托切,答主的好哥们也喜欢摩托切。
其实吧,我就是高中的时候和朋友聊天,聊进监狱之前都玩什么,聊着聊着,她说,她以前有一辆摩托车,自己买的,春风nk150。(当时她的读音就是内裤)
我说,卧槽?春风内裤?
她上来一巴掌,卧槽,nk!是nk!
然后上办公室电脑给我搜了一下。
然后我就陷进去了,摩托车真好看,太好看了!

当下禁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难以管理
2 “骑摩托的”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也很差
3 飞车党影响社会治安
4 摩托车本身安全问题
对于以上几个问题,根本原因大同小异。这个原因也是我国和其他不禁摩的发达国家的差别。
关于摩托车的优点
机动性极强,往往成为警察和坏人的首选

江宁婆婆有一个视频,就是剪辑的便衣警察驾驶摩托车追捕飞车党,虽然都是很常见的普通摩托车,但是看了之后还是觉得非常帅。当然警察这边是也是付出的一定代价的,毕竟摩托车肉包铁,那种情况下要第一时间追击抓捕,受伤在所难免。这也能间接看出来摩托车安全系数较低,普桑一撞人就飞出去了。
另外,摩托车的驾驶和古代骑士骑马很像,加上高素质的摩托车骑手崇尚守法互助的骑士精神,使得摩托车成为一种文化图腾。
比如帅气的武警国宾护卫队,各大婚庆国宾车队

机动性和视角广也被巡警选择

成本低,生活便捷,说走就走,大城市病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难基本可以忽略,这些我就不在叙述。
我看过几个视频,比如,某摩托车up主上高速被拦,查过证件后被放行前警察还叮嘱注意安全。
还有上海骑手聚会,没报备被警察堵大街上查了,结果除了沪c以外全部放行(好像上海有规定吧,沪c也让走了但是算违章),其实他们的行为没报备,人太多了又是在大街上突突突,完全可以被处理一下……
魔都交警文明执法,杜卡迪军团理性配合还有某骑手摩旅,在某省赶上戒严,加油站都没法靠近了更别说外地摩托车加油,后来一名该省特警看见了,带着他进加油站加的油。
关于摩托车能不能上路这一点,我还真不知道摩托车能不能上路,也不知道禁摩是哪部法律提出来的。
但是
我知道法律上有这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那么请问各位,群众的摩托车能不能上路呢?
作为一名警校生,我不会做出任何有悖于我国法律的结论。
我只知道,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要遵守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规则。
然后呢,我又翻找了一下《立法法》,找到下面几条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补充:关于地方制订禁摩法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这也是地方制订限电、限货、限号等地方法规的依据。
另外,关于上面那张酷酷的巡警照片,答主之前一直以为是深圳交警,但是有小伙伴指出其实那个是香港阿sir……

刚刚在评论区找到的一个链接,是关于一个律师对此事的看法,各位可以参考一下
由于广告较长,我直接截屏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这个律师的立场






主观看法仅供参考,具体的对错要由法律规定来决定

2.27深夜更新
刚才跟我爸讨论了一会车,对摩托车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首先我们要知道,对于同一个问题,立场不同,会有不同的看法,而这些立场来自主体自身所处的环境。
我爸是一个特别喜欢车的人,今年春节刚刚从西藏自驾回来,川进青出,一路上看见的许多事,也有了新的理解。
最起码的,他开始看得起摩托车了。
他对摩托车的理解是

的确,对于曾经的国人,摩托车的确是主流的代步工具,就像以前的自行车。但是汽车的普及,摩托车也好自行车也好都不是主流了,当代步功能被其他工具取代,他们的功能是不是已经不只是代步?
有人把摩托车当做大玩具,有人把摩托车当成自己的伙伴,有人把摩托车作为对大城市交通流量的妥协;
它可以是炸街的工具,飙车的工具,上下班通勤的工具,摩旅的工具,
同样,深圳交警针对摩托车机动性的优点,和难以管理的缺点,实施禁摩,并自己大量装备,也是一种对摩托车作为工具的肯定。
说起这个,我又想起新出的特斯拉models,科技感十足,但是砍掉了许多汽车原有的功能。
我们是不是应该想到,自从自动挡出现,汽车已经越来越变成一个纯粹的代步工具?
现在汽车的普及率,小型代步车的保有增加,加上与摩托车相比所具的优点,是不是也正在取代摩托车的代步地位,使摩托车逐步变成另一个工具?
作为工具,摩托车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同样,汽车也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毕竟工具只是工具。
九、深圳摩托车可以上牌照吗
十、深圳的摩托车可以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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