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电动摩托车报废年限?
没有年限,已经上牌的符合老国标的车型不受过渡期限制,骑到报废为止。如果未上牌但不符合新国标的,也可以上牌,但牌照期限是5年左右,也就是说3年过渡期以后,这些老国标车型还能继续骑2年,才会因牌照的失效而停止上牌。
新国标出台后,国家明确规定给予不符合新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的过渡期,市民可以通过登记上牌,以旧换新,自然报废等多种方式处理不符合新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二、广东摩托车报废年限最新规定?
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但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也需要报废。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三、广东省摩托车报废最迟多少年?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
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四、广东江门市摩托车报废政策?
广东江门市摩托车报废标准
根据国家商务部、发改革、公安部、环保部2012年第12号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已注册摩托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超过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超过13年;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五、广东摩托车报废期限?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
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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