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气助动车牌到期报废有什么政策?
回答这个问题,先要了解燃气助动车属于什么车辆的属性。就是燃气助动车到底属于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上海市政府曾经发布过的行政法规,界定助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从上述法律规定没有讲非机动车也有报废一说,说白了,就是非机动车只要车况保持正常,均能安全上道路行驶,不存在报废的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法的《实施条例》规定,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只要是依法登记或注册登记,即可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能不能继续上路行驶,根据车辆年度检测(俗称“验车”)情况。法规没有规定非机动车需要(所谓)年度验车和换牌。
二、上海燃气助动车新的政策如何?
从2016年开始,上海市禁止燃气助动车上路行驶。
具体的规定如下: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燃气助动车限期报废事项的通告》,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驾驶燃气助动车上路行驶,禁止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充装钢瓶。
为平稳有序推进燃气助动车限期报废工作,《通告》明确,上海于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设立5个集中回收点为市民提供燃气助动车回收服务。在此期间,车主应当将整车(含钢瓶)送至集中回收点办理回收登记,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发现钢瓶超出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告知车主将燃气助动车送至集中回收点,并禁止给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燃气助动车钢瓶充装燃气。
有关部门还提醒,燃气助动车钢瓶中存储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随意丢弃钢瓶将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对主动将燃气助动车送至集中回收点的车主,每个燃气助动车钢瓶由相关部门提供200元。同时,市自行车行业协会还将组织部分电动自行车厂家为主动报废燃气助动车的车主予以购车优惠,车主可凭燃气助动车回收凭证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享受相应优惠。
三、上海燃气助动车有什么最新政策?
从2016年开始,上海市禁止燃气助动车上路行驶。 具体的规定如下: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燃气助动车限期报废事项的通告》
四、燃气助动车最新政策?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燃气助动车限期报废事项的通告》,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驾驶燃气助动车上路行驶,禁止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充装钢瓶。
为平稳有序推进燃气助动车限期报废工作,《通告》明确,上海于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设立5个集中回收点为市民提供燃气助动车回收服务。在此期间,车主应当将整车(含钢瓶)送至集中回收点办理回收登记,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发现钢瓶超出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告知车主将燃气助动车送至集中回收点,并禁止给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燃气助动车钢瓶充装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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