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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摩托车上内环高架(无锡中环高架)

357 2023-01-23 06:55 摩托车报价网

1. 无锡中环高架

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06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赵春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硅片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单晶硅、多晶硅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等。

2. 无锡外环高架

据无锡市审计局2007年发布的《312国道无锡段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下称《公告》)显示,312国道无锡段曾在2003年进行过扩建工程,于当年9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建成通车,2005年11月工程交工验收。

网上找的,仅供参考

3. 无锡内环高架

内环高架,外环高架,太湖隧道

4. 无锡中环高架规划地图

快速内环是无锡历史上的首条城市快速路,也是迄今为止单体投资规模最大的一项市政工程,其以领先的理念及先进的技术工艺创下了无锡城市道路建设的多项历史之最,它的建成奠定了无锡城市路网的新格局。快速内环作为无锡城市道桥建设史上的一项标志性工程,在建成不久即以高选票入选改革开放30年无锡最具影响力的城建工程。

2002年至2004年,无锡先后建成了太湖大道、清扬路、青祁路、梁青路、通江大道、高浪路、金城路等一大批城市主次干道,完成了对解放环路的综合整治,全线贯通了由兴源路、通惠路、春申路、运河东路、金城路等道路组成的城市新二环。但在无锡机动车以年均10%以上速度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城市主干道的优先建设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不畅的问题,反而使城市交通陷入了道路越建、车辆越多、交通越堵的怪圈。为此,市规划、建设部门提出在突出城市主干道建设的同时,一方面应重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发挥其快速通达的功能特点;另一方面应开工建设城市三环,有效分流城市过境交通,减轻市区交通压力。当时三环路的线路规划是,从312国道起,经锡澄路、春申路、运河东路、旺庄路,再接上312国道。由于受惠山、运河的阻隔,规划的三环路西段与二环路的线位基本重合,整个环路的交通效率将大打折扣,三环路的建设后在质疑中搁浅。如何突破过去的思维定势,重新规划三环路,并将三环路与城市快速路的规划建设结合起来,成为城市路网规划的新课题。

5. 无锡中环高架限行时间

无锡市区货车限行政策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区域进行部分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道路采取限制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一)锡虞路、312 国道、锡沪路、春阳路、金城路、江海 路围合区域以内道路;

   (二)锡港路、春塘路(含)、东亭路(含)围合区域以内道 路;

  (三)东亭路(312 国道至春塘路)、春笋西路(锡虞路至春笋路);

   二、限制通行管理措施为:

  (一)全天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和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 车全天禁止驶入上述道路;

  (二)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通行;

  (三)其余时段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凭通行单通行,无通行单的车辆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四)广南路(锡虞路至广博路)段、广博路(广南路 以西段)允许本地号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除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以外时段内折返通行,外地号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仍须凭通行单通行;

  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的其它通行管理规定按照《关于无锡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锡公交〔2019〕29 号)执行。

  四、本通告自2021年5月10日起实行。

  关于无锡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无锡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的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无锡市区道路交通具体情况,对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设定禁止通行时段、区域,并采取分级管理,按照不同限制通行区域发放特级、甲级、乙级和临时通行单,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

   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措施

   (一)下列道路允许持有临时通行单的车辆,按照指定线路、时间通行,无通行单的非本市号牌车辆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1、环太湖公路(含)、渔港路、环湖路、宝界桥、山水东路、山水西路(含)、缘溪道、南湖中路、蠡湖大道、具区路、雪梅路、运河西路、高浪路、312国道、锡宁路、锡澄路、惠山大道、342省道、西环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2、锡澄路、堰新路、惠山大道、金惠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3、低速载货汽车和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驶入上述道路。

   (二)下列道路允许持有乙级、甲级、特级通行单的本市号牌车辆通行,无通行单的车辆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1、环湖路、宝界桥、山水东路、山水西路(含)、缘溪道、南湖中路、蠡湖大道、具区路、雪梅路、运河西路、高浪路、机场路、江海路、钱威路、钱荣路、梁湖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2、锡澄路、堰新路、惠山大道、金惠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3、锡沪路、友谊路、新明中路(含)、柏庄路(含)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4、金城东路、312国道、泰伯大道、旺庄东路、机场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三)下列道路允许持有甲级、特级通行单的本市号牌车辆通行,无通行单的车辆7时至21时禁止通行:兴昌路、凤翔路、运河西路、新光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四)下列道路允许持有甲级、特级通行单的本市号牌车辆通行,无通行单的车辆全天禁止通行:蠡湖大道、大通路、华清大道、吴都路(含)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五)下列道路允许持有特级通行单的本市号牌车辆通行,无通行单的车辆7时至21时禁止通行:解放环路(含)以内道路。

   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措施

   (一)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所有车辆在第二条所列道路通行。

   (二)下列道路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1、锡东高铁商务区内的兴越路、兴吴路、翠山路、丹山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2、长江北路(太湖大道至旺庄路段);

   3、旺庄路(兴昌路至锡兴路段);

   4、渔港路;环湖路;宝界桥;山水东路(山水西路至鼋渚路段);

   5、十里芳堤;鼋渚路。

   (三)下列道路全天禁止通行:

   1、市区快速路;

   2、太湖大道(含高架、隧道段);

   3、惠山大道(342省道至锡澄界);

   4、庄桥路(锡沪路至二泉路段);

   5、贡湖大道、吴都路、立信大道、高浪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四、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载货汽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二)“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但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五、工程运输车辆按照2016年10月1日施行的《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和《关于调整市区工程运输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锡公交〔2010〕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告未尽列的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的道路,车辆按交通标志、标线通行。

  七、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2019年3 月15 日起执行。2007年1月10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市区道路货运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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